服務範疇 · 審計及鑑證
審計及鑑證
提供獨立法定審計及各類鑑證報告,符合公司註冊處、稅務局、銀行及資助機構的要求,全程由執業會計師親自處理。
誰需要審計?
除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下的有限法定例外(包括已有效取得不營運公司地位的公司)外,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,一般每年均須編制財務報表,並委聘香港執業會計師進行審計,不論公司規模大小。
法團一般亦須按稅務局的報稅表填報指示,連同利得稅報稅表(BIR51)提交經審計財務報表及稅項計算表,惟須視乎適用豁免及個別情況。對大多數有營運的公司而言,審計並非可有可無,而是每年合規工作的核心一環。
服務範圍
服務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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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年度審計
按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規定審計年度財務報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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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稅用途審計
出具經審計財務報表,配合利得稅報稅表(BIR51)提交稅務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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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項審核
營業額報告、分行及代理帳目,以及各類會計師證明,包括移民及簽證用途的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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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資助計劃審計
BUD專項基金及科技券計劃(TVP)項目審計,符合資助機構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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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融資審計
配合銀行融資、信貸額度或財務契諾要求,提供經審計財務報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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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證副本及其他鑑證
財務報表及文件核證副本;內部監控檢討及改善建議。
合作方式
合作流程簡單直接
客戶需提供
- 帳簿及分類帳(或一併委託理帳服務代為編制)
- 銀行月結單及融資文件
- 銷售及採購發票、協議及合約
- 上年度經審計帳目及報稅紀錄(如有)
客戶將獲得
- 獨立核數師報告及經審計財務報表
- 調整後試算表及結帳分錄,供公司存檔
- 如發現內部監控不足,提供切實可行的改善建議
- 其後向稅務局申報的全程支援
相關服務
一站式涵蓋整個合規周期
個別服務能否同時提供,須視乎核數師獨立性、利益衝突及其他適用專業規定。